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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小微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7月1日起可享受优惠政策****嘉兴公司注册网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明确了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及相应的填表说明。根据新的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等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即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据统计,秀洲区2013年度汇算清缴中共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1657户,获得企业所得税减免812余万元。 此次申报表修订的主要变化点是在以往预缴申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了“减征、免征应纳税所得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等项目,使纳税人在按月按季申报时直接享受减免税,便于小微企业更加便捷地进行纳税申报,在预缴环节就可以享受减半征税和其他所得税优惠政策。 此外,虽然新的政策从7月1日开始实施,但并不影响今年1月1日起执行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今年第一季度没有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小微企业,在今年的后三个季度可以继续享受,而且第一季度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可以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税款中抵减。即使企业季度预缴时没有享受,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的,在明年年度汇算清缴时还可以享受。 来源:嘉兴工商注册网 发布时间:2014-06-20 |